交通事故现场

司法 时间:2026-04-04 21:36:13 阅读:3514
2008年7月4日,我在海淀建材城西路发生交通事故,此路段为双向四车道,事发时,阴云密布,大雨滂沱,为安全起见,打开所有车灯低速行驶。我由东向西正常行驶在主路最里侧车道内,我右前方有一公交车在外侧车道同向缓慢行驶,一骑车人穿深色雨衣从公交车前骑自行车由北向南强行横穿机动车道,与本车相撞,汽车人受伤倒地,机动车损坏。报警后,为救人,用本车送伤员到医院抢救。交警判我全责。请问还能改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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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孤单的秋天

难过的抽屉

2026-04-04 21:36:13

可以要求重新认定责任,但是自己要充分的举证。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隐形的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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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36:13

    可以要求重新认定责任,但是自己要充分的举证。

  • 美满的哈密瓜
    回复
    2026-04-04 21:36:13

    没有及时复核,也只能民事诉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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