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06:02 阅读:1819
我丈夫近五年来长期和一女子在外同居,我俩感情一直不好,今年10月他提出要和我离婚,考虑到双方已没有感情基础,经过协商,我丈夫答应年底赔偿我25万元,然后回家办理离婚手续,双方进行了签字约定。但现在年底了,他说暂时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说是先付一部分,剩余的打一张欠条给我,并请另一个朋友做担保,离婚手续还是想在春节上班后办理。请问这种做法怎么样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假如离婚手续办理了,他赖着不给我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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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酷的故事

粗暴的摩托

2026-04-02 20:06:02

个人认为,如果协议上写的是“赔偿”25万元,这是无效的,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都有平等处理财产的权利,不存在赔偿的问题。最好还是通过法院来处理比较好,在法院也可以协议离婚的,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和离婚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丰富的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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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06:02

    个人认为,如果协议上写的是“赔偿”25万元,这是无效的,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都有平等处理财产的权利,不存在赔偿的问题。最好还是通过法院来处理比较好,在法院也可以协议离婚的,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和离婚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威武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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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06:02

    最好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比较保险。

  • 激情的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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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06:02

    最好还是,通过法院调解的形式,法律文书的形式把25万的所谓赔偿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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