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清爷去世了,他有个姑娘有精神病,岳母健在

司法 时间:2026-04-06 22:56:53 阅读:9608
老清爷去世了,他有个姑娘有精神病,岳母健在 。我老婆顶了职,请问我做女婿的有赡养小姨妹的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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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撒娇的萝莉

2026-04-06 22:56:53

你好!一般来说,对配偶的亲属没有扶养的法定义务,但如果配偶有扶养义务的话,则你有协助配偶履行扶养义务的义务。所以本案的关键在于你妻子有没有扶养妹妹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也就是说,你岳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等你你岳母不在或失去抚养能力了,如果你姨妹尚未成年,你妻子又有负担能力,则扶养妹妹是你妻子的法定义务。但该法没有讲对成年的妹妹有没有扶养的义务。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高贵的白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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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22:56:53

    你好!一般来说,对配偶的亲属没有扶养的法定义务,但如果配偶有扶养义务的话,则你有协助配偶履行扶养义务的义务。所以本案的关键在于你妻子有没有扶养妹妹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也就是说,你岳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等你你岳母不在或失去抚养能力了,如果你姨妹尚未成年,你妻子又有负担能力,则扶养妹妹是你妻子的法定义务。但该法没有讲对成年的妹妹有没有扶养的义务。

  • 时尚的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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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22:56:53

    无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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