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购拆迁安置房,现在不想要了

司法 时间:2026-06-06 03:29:24 阅读:2297
2006年,由于我老公单位与胡埭镇政府有业务关系,我老公所在单位为我们向胡埭镇政府购买一套约93平米的拆迁安置房,之后我们与公司签定还款合同,分期十年返还,并从公司借了六万元作为装修费用。装修费用约定自今年开始返还,分三年还清。当初的购房合同现在公司作为抵押,户主为我们夫妻的名字。但是由于至今没有拿到房产证,且了解到这种房子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感觉很没有保障。不想继续还房款及装修款(到目前为止已经还了25个月的房款),也有不要该房子的打算。但是不知道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少,特此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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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的枫叶

彪壮的钻石

2026-06-06 03:29:24

应依照合同约定处理。如购买拆迁安置房违反了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主张合同无效。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糊涂的奇迹
    回复
    2026-06-06 03:29:24

    应依照合同约定处理。如购买拆迁安置房违反了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主张合同无效。

  • 顺利的路灯
    回复
    2026-06-06 03:29:24

    可以主张购房合同无效,要求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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