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律师帮我解答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41:38 阅读:9196
我是吉林四平人。我奶奶今年已经82岁。是一个天生的聋哑人。我爷爷已经死了20多年了。我奶奶现在一直住在我们家。听别人说现在国家对待残疾人有补助。可是我们家却一分钱也没有收到。请各位律师为我解答。现在国家有这样的规定吗? 是怎么规定的。应该享受到什么特殊的保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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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菠萝

怕孤独的刺猬

2026-04-02 18:41:38

《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生活福利作了如下规定: 第四十条 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活。 第四十一条 国家和社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 国家和社会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第四十二条 残疾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第四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举办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按照规定安置收养残疾人,并逐步改善其生活。 第四十四条 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给予方便和照顾;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 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县级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农村残疾人的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具体情况各地规定不同,请你到四平地政府民政部门咨询.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稳重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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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41:38

    《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生活福利作了如下规定: 第四十条 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活。 第四十一条 国家和社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 国家和社会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第四十二条 残疾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第四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举办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按照规定安置收养残疾人,并逐步改善其生活。 第四十四条 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给予方便和照顾;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 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县级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农村残疾人的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具体情况各地规定不同,请你到四平地政府民政部门咨询.

  • 清脆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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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41:38

    建议向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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