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又听说甲方最近也因土地问题被人起诉,且想合同第4条与第6条的矛盾能否修正或补充或解除此合同,想问一下梁老师以通知告知乙方付款有何法律效果吗

司法 时间:2026-04-06 20:18:02 阅读:7443
甲方是土地业主,乙方是准备购买者,甲乙双方通过约定:乙方签订合同时付定金陆万元整,交付开工许可证时除留贰万元贰个月内付外,其他款项全部付清。但他们在第四条规定办理费用归甲方负责与第六条规定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办理有关手续,须在办理过程中应缴纳的资金,乙方应及时帮助支付【合同内资金】。甲方利用第六条款向甲方以“正在办理报建手续,需缴纳报建中的图纸设计和有关的规费”索要人民币6万元,且以通知的形式寄到我家来,但在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向甲方解释配合即其办理有关手续需缴费用时乙方随同交付。乙方又听说甲方最近也因土地问题被人起诉,乙方担心甲方以合同的形式诈取钱财。且想合同第4条与第6条的矛盾能否修正或补充或解除此合同,且想问一下梁老师以通知告知乙方付款有何法律效果吗?甲方限三日履行,有法律规定吗?我们若想拒绝此要求需以通知的形式拒绝来回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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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的大白

温婉的红酒

2026-04-06 20:18:02

这是问梁老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