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买了一辆新车,江某对王某的死亡没有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04:12 阅读:6435
江某买了一辆新车,请亲朋好友吃饭,以祝贺。 中午11点吃饭,并饮酒,约1点半散席,几位朋友留下来打牌,到下午4点45分结束。 其中一位王某,骑摩托车离去,约开出1公里左右,撞在路边的建筑上,不治身亡。 其亲属将尸体强行破门放在江某院内,时间长达21个小时左右。 声称要赔偿60万,百余人围观。 后来经过镇政府,律师事务所,派出所,双方村领导,及其他中间人协调,一致认为,江某对王某的死亡没有责任。但是王某亲属一直要求赔偿有60万,40万,最后降到6万。 江某派出代表最高出4万。直至第二天临晨干部全部离去。王某亲属强行将江某代表的汽车扣留。要求6万元。第二天12点之前,拿6万元来换车。 天气寒冷,无奈之下,同意。第二天12点之前,将6万送到,并取回车。 请问,江某是否应该对王某的死亡承担责任,如果要,承担多大的责任。6万的赔偿是否合理? 尸体强行破门放入江某家中,是否合法? 扣车的行为是否合法? 如何追回公道? 请大家讲讲自己的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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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撒娇的大碗

彪壮的钢笔

2026-04-02 17:04:12

您好!根据您所叙述的情况,现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一、王某的死亡,如果是饮酒过度,而且在饮酒的过程中,江某如果明智王某不能饮酒或饮酒已经差不多了但仍不断劝酒,王某走时酒未醒仍放任王某骑摩托车离去,那么,江某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失,应对王某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但主要责任应由王某自己承担;二、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则昂谋得死亡完全是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江某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三、将王某的尸体强行破门放入江某家中,该行为已构成犯罪,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侮辱罪,应铸就刑事责任;三、6我宁愿的赔偿不合理,对方构成不当得利,您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如接受该意见,请点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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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笑的小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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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04:12

    您好!根据您所叙述的情况,现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一、王某的死亡,如果是饮酒过度,而且在饮酒的过程中,江某如果明智王某不能饮酒或饮酒已经差不多了但仍不断劝酒,王某走时酒未醒仍放任王某骑摩托车离去,那么,江某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失,应对王某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但主要责任应由王某自己承担;二、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则昂谋得死亡完全是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江某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三、将王某的尸体强行破门放入江某家中,该行为已构成犯罪,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侮辱罪,应铸就刑事责任;三、6我宁愿的赔偿不合理,对方构成不当得利,您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如接受该意见,请点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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