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找好人帮助

司法 时间:2026-06-05 22:52:26 阅读:7196
我今年30岁了,我的母亲在我不到8岁的时候因病去世了,我的父亲也相继去世了,家里的房子卖的钱都给他们看病了。在2001年的时候我半了社会最低保障金在2003年的时候就不给了,我也一直没去找。可现在我实在是没住的地方了,也没生活来源,去社区找了,他们说我有来动能力不给办理,我的这总情况能不能享受到现在所说的棚户区的廉租房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呢,要是条件够我得需要什么相关的手续呢?去那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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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傻的期待

深情的小懒虫

2026-06-05 22:52:26

去民政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