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2006年至2008年多收取费用可否要求返回?

司法 时间:2026-04-06 18:43:32 阅读:1800
律师你好,请问一下,**公司从2006年开始每个月多收我手机集团网费用15元,我上个月投诉,但回复是只能返回我2008年多收的钱,2008年以前的不给退回,请问我能否要求退回2006年和2007年多收的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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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熏的冬瓜

饱满的煎饼

2026-04-06 18:43:32

如果你起诉到法院的话,这是可以要回来的,但注意诉讼时效问题,你从知道你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没超过两年的,就可以要回来,以移动公司不当得利为由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结实的小蝴蝶
    回复
    2026-04-06 18:43:32

    如果你起诉到法院的话,这是可以要回来的,但注意诉讼时效问题,你从知道你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没超过两年的,就可以要回来,以移动公司不当得利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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