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及终止劳动合同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20:53 阅读:1220
2008年12月底公司决定和我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拒绝支付我劳动补偿。我是2006年入职的,公司一直不拖着不给我上社会保险,直到2008年才给我上社会保险,请问通过劳动仲裁,现在是否能让公司给我补交2008年以前的保险?支付我的劳动补偿又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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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动的钢铁侠

犹豫的高跟鞋

2026-04-02 20:20:53

首先,你只要不违反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你可以和公司续签合同,公司决定不续签时违法的;若合同终止,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一年补偿一个月,但经济补偿分段计算;2008年以前的保险,依据当时的劳动法,也应为职工办理保险,因此,你有权利要求补交保险。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羞涩的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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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20:53

    首先,你只要不违反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你可以和公司续签合同,公司决定不续签时违法的;若合同终止,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一年补偿一个月,但经济补偿分段计算;2008年以前的保险,依据当时的劳动法,也应为职工办理保险,因此,你有权利要求补交保险。

  • 爱笑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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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20:53

    保险可以上,如果是终止劳动关系没有补偿的

  • 无聊的保温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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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20:53

    能让公司给补交2008年以前的保险,劳动补偿几个月。

  • 碧蓝的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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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20:53

    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如果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是到期终止,你可以要求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是单位要求你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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