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借款经济纠纷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09:51 阅读:4677
2005年当时我是村里的出纳,当时村里有一个村民向当时的村支书向村里借两万块钱,村支书同意叫他到我这里来拿,但是那个支书没有打纸条签字是打电话给我说钱给他,叫他向村里写一张借条,后来到2008年初那个村支书和我都没有当选村干部,新当选的村干部现在说我私人借给那个村民的,说当时那个村支书没有签字,但是那个老支书现在去问他他承认是他同意的借出去的,但是现在的新支书说我私人借的他说以前的支说又没有签字,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是否要付责任,到法院去的话要负责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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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的红酒

飘逸的绿草

2026-04-02 18:09:51

是属于向村里的借款,你无须承担责任,可以让老支书补一个签字手续。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落后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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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09:51

    是属于向村里的借款,你无须承担责任,可以让老支书补一个签字手续。

  • 合适的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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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09:51

    关键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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