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事实说话,谁来为我主持公道!还法律一个公正!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25:40 阅读:8101
1.我方律师为讨好审判长,实现将真实的 《工程验收证明书〉啼叫,他是否应为他的做法负有一定法律责任。 2.原告用伪造的《工程验收证明书〉到法院立案,审判长是前已经知道该证明书是伪造的,他是否还应该开庭审案? 3.到法院立案,是否用原件立案? 4.我方怀疑原告提交的各种证明,所盖的公章是假的,我方要求作司法鉴定。当我向法院提出申请时,对方(原告)提交的其他证明均在,唯独缺少了立案时用的伪造的《工程验收证明书〉。我方说:“找不到此重要证据,其他证据也就成了无头有尾了。我方坚持如果法院不交出此证据,我方就不做鉴定。审判长就以在规定的时间上未交鉴定款为由,也未开庭说明,就判我方败诉。我方上诉到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已驳回重申,问我方是否还可以在申请鉴定原告所提交的证据的公章? 5.问:国家档案室备案的工程验收资料是否高于原告所提交的资料?

最佳回答

拉长的灰狼

刻苦的羊

2026-04-04 20:25:40

建议你换个律师所 来帮助你继续以后的诉讼。要求原审判合议庭人员全部换人。国家档案室备案的工程验收资料高于原告所提交的资料的客观性。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大胆的导师
    回复
    2026-04-04 20:25:40

    建议你换个律师所 来帮助你继续以后的诉讼。要求原审判合议庭人员全部换人。国家档案室备案的工程验收资料高于原告所提交的资料的客观性。

  • 老迟到的悟空
    回复
    2026-04-04 20:25:40

    1、法律责任,但,你可以根据委托协议要他承担责任。2、是不是伪造只有质证后才能做出裁判。3、一般不用,各地做法不一致。4、可以申请。5、一般来说有关机关的档案效力高一些,但有其他证据也可以消弱它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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