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回别人所欠自己的债款,构不构成犯罪

司法 时间:2026-04-02 16:47:42 阅读:6915
2005年,当事人因肝癌去世,做生意时外面所欠债务委托其弟去讨要,但是讨要回来以后需要交给当事人的妻子儿女。2006年,其弟要回十万元债款后,瞒着当事人的妻子儿女,进行挥霍一空。现在其弟不愿意偿还所欠当事人妻子儿女的钱,而说是当事人许给他的钱。现在当事人妻子儿女手里没有资料证明这个钱是许给他的。我们知道他有钱不想还,而是想趁他取钱之时,强行夺回他所欠我们的钱。请问这样构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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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6:47:42

涉嫌犯罪。慎重处理。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独特的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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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6:47:42

    涉嫌犯罪。慎重处理。

  • 甜甜的短靴
    回复
    2026-04-02 16:47:42

    可以构成犯罪,但可以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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