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事情能否鉴定为医疗事故

司法 时间:2026-04-04 19:11:47 阅读:1190
2009年1月15日凌晨0点一孕妇临产入该医院,入院检查大人和孩子均正常,医生说因孩子个头大需要剖腹产,如果顺生大人孩子都可能有危险,家属立马签字同意剖腹产。医生说联系人,过了大概半小时后医生又说人手不 够,联系到的医生都不肯来,便说顺生,就这样在他知道有危险的情况下,不考虑病人状况导致产妇大出血,婴儿缺氧致死,大人孩子无一保全。事后该医院却推脱责任。医院是以治病扶伤为宗旨,但该医院不顾病人生死,就 因为耽误某些医生睡觉,就置病人生死而不顾,医德何存。现在孕妇和孩子的尸体还在手术室里,尸体已经开始腐烂,家属准备使用冰棺的时候.院方竟然把电停掉。目的何在......我希望大家给我以帮助,在这里谢谢大家了.....也希望能还家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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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慧的万宝路

无语的飞鸟

2026-04-04 19:11:47

1。本案为医疗事故的可能性极大。 2。本案说及并发症,羊水栓塞致猝死是有可能的;但考虑到前面有\"大出血\",大出血并大人小孩全死亡就太不应该了。 3。没有看到具体的诊疗记录,我们也不好准确判断。建议先复印封存相关病历,对死因不明的,申请尸解;对责任不明的,申请技术鉴定。家属也不宜意气用事,把遗体放在手术室,影响了正常的诊疗秩序并侵犯了他人的就医权利,也是违法的,对解决事情也不利,到时被打击后搞得有理都没地方说。 4。通过双方协商、申请卫生局等部门调解或到法院诉讼三种方式解决。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壮观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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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9:11:47

    1。本案为医疗事故的可能性极大。2。本案说及并发症,羊水栓塞致猝死是有可能的;但考虑到前面有\"大出血\",大出血并大人小孩全死亡就太不应该了。3。没有看到具体的诊疗记录,我们也不好准确判断。建议先复印封存相关病历,对死因不明的,申请尸解;对责任不明的,申请技术鉴定。家属也不宜意气用事,把遗体放在手术室,影响了正常的诊疗秩序并侵犯了他人的就医权利,也是违法的,对解决事情也不利,到时被打击后搞得有理都没地方说。4。通过双方协商、申请卫生局等部门调解或到法院诉讼三种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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