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分包合同相关!

司法 时间:2026-04-04 19:39:27 阅读:6206
A 设计院(具有建筑行业设计资质和员工也具有设计注册资质),B 设计院,C 为D的职员(无任何从业的设计资质证书,如无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等,和A 设计院无任何关系,估计随着事情的进展,会将其档案关系转入A 设计院,设计院为了保证自身利益),D企业:具体事宜:A 设计院和B设计院签订合作协议,由A 设计院负责承担B 设计院的部分设计任务,并由B 设计院向A 设计院支付一定的设计费用.(此业务是D企业介绍成功).A 设计院拦业务能力弱,想依托与D企业合作来提升,但A 设计院内部只允许本院员工承揽分包业务,所以A 设计院成立了一个名义上的” A 设计院某分院”,无任何资质和能力,只是名义上,然后由D企业的职员C作为代表负责充当分院院长职责. D企业要求本单位员工C分院院长以个人名义与A 设计院单独签订设计分包合同.合同签订后,设计任务其实还是由A设计院的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人员承担设计任务.问题:D企业职员C个人名义签订设计合同,一旦出现设计质量问题,其承担法律责任如何?假如在无从选择的情况下D企业的职员C应该再次签订什么文件来保障自己不被不懂的设计任务合同导致的后续质量后果承担责任?

最佳回答

迷路的小天鹅

单纯的草丛

2026-04-04 19:39:27

建议和律师面谈。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温婉的盼望
    回复
    2026-04-04 19:39:27

    建议和律师面谈。

  • 感动的大叔
    回复
    2026-04-04 19:39:27

    有些复杂,建议最好面谈,哈尔滨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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