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承担所谓的损失么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45:10 阅读:7120
与2人合伙开电脑公司,因为意见不合等种种原因现在退出。当初开店我没有投入资金,也没有签定合作合同,现在对方要求我补偿开店到现在的损失{房屋租金等}。 我不是很理解,我并没有从店里拿走一分钱。也没有带走店里任何物品,感觉自己免费给人打工了。现在他们还在经营此店。前段时间道出心声:总就想让你走了。 我现在感到很难受,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在这里我想咨询一下,我需要认店里损失么?

最佳回答

无情的往事

大方的抽屉

2026-04-04 17:45:10

你们之间应当属于合伙关系,未经过清算。不应当承担损失。建议诉讼解决。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纯情的萝莉
    回复
    2026-04-04 17:45:10

    你们之间应当属于合伙关系,未经过清算。不应当承担损失。建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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