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未满一个月被辞退的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22:27 阅读:911
尊敬的律师: 你好! 我从08年12月26日正式进入公司工作,双方口头约定了试用期1--3个月,职位是采购(面试履历表上有),但是公司没有同我签订劳动合同。在09年1月10日(星期六),刚刚半个月(未满一个月),部门经理口头通知我交接工作,调换其他的部门,我不同意,并询问理由。给我的答复是:\\\"没有理由,就是你不适合这个岗位。\\\"并没有任何的书面材料给我,工作之前也没有跟我讲起任何工作录用条件。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应该获得什么样的补偿?我应该有哪些权益?是否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面试时公司口头说的每个星期六也要工作,我当时没有提出疑议,工资约定1400一个月,今天公司给我结算工资时按照一个月26天计算,请问这是否合法?应该按照多少天计算? 谢谢!

最佳回答

鳗鱼芹菜

慈祥的钢笔

2026-04-02 19:22:27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应当说明理由,否者就是违法的,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主张权利。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冷酷的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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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22:27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应当说明理由,否者就是违法的,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主张权利。

  • 犹豫的小蝴蝶
    回复
    2026-04-02 19:22:27

    1。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因你不能胜任,而解除合同,是允许的,并且不需要支付补偿。2。周六你能证明工作的话,应该给予200%以上的工资。3。如因以上问题与单位发生纠纷,请于六十日内,在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否则超过时效,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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