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纠纷问题,急

司法 时间:2026-06-06 08:29:16 阅读:6935
您好,我淤2008年7月24日到我现在所在的公司进行工作,,该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仅仅填写了一个入职表,并声明试用期3个月,这三个月并未给我上保险,之后在10月份的时候,公司老板提出我不适合担任销售,让我转文员,并声称需要再加2个月实习期。到目前为止,我在公司工作了6各月,每周六下午上班,没有加班费用,没有调休,元旦1月3日也上班,没有加班费。并且6个月中,公司并未给我签任何劳动合同,更没有给我上社会保险,现在为了维护我个人利益我想辞职,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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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的洋葱

悲凉的小蝴蝶

2026-06-06 08:29:16

不管怎么你不要辞职,你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这对你的权益关系很大,不一样的。 具体到可以补你多少钱,不好太准确,仲裁委员会的人计算都各算各的。 你可以得到加班费,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违约增加的两个月实习期的工资差额,以及经济补偿金,同时可以要求补交社会保险。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孤独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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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8:29:16

    不管怎么你不要辞职,你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这对你的权益关系很大,不一样的。具体到可以补你多少钱,不好太准确,仲裁委员会的人计算都各算各的。你可以得到加班费,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违约增加的两个月实习期的工资差额,以及经济补偿金,同时可以要求补交社会保险。

  • 悦耳的裙子
    回复
    2026-06-06 08:29:16

    你的加班费不是小数字, 提供加班费计算的依据。

  • 陶醉的八宝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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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8:29:16

    单位做法违反劳动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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