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继母进入我家(此家是我们三个孩子和父母一直生活的地方)父用此钱在别处重新购买了一处70平方左右的房子与继母一起生活,我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司法 时间:2026-04-04 18:14:04 阅读:2947
97年母亲去世,98年继母进入我家(此家是我们三个孩子和父母一直生活的地方),99年原家拆迁给赔款5万左右,父用此钱在别处重新购买了一处70平方左右的房子与继母一起生活,房产证上是父的名子,09年元月9日父去世,在08年11月1日时写下“证明”一份,——————“我在**处拥有一套二室一厅住房的所有权,现我决定将此房的所有权交付于**一人所有(**是我,也是子女之一),特写此凭证以示证明。户主:**(父名)2008年11月1日。现继母说房子是她和父亲的,她说了算,并把门锁换了,请问,我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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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命的网络

甜蜜的流沙

2026-04-04 18:14:04

现房屋为你父与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的遗嘱效力只能及于房产价值的一半,因此你可以主张对房屋享有一半的产权,另一半依法属于你继母的个人财产。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虚拟的香菇
    回复
    2026-04-04 18:14:04

    现房屋为你父与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的遗嘱效力只能及于房产价值的一半,因此你可以主张对房屋享有一半的产权,另一半依法属于你继母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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