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官司能赢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49:49 阅读:4597
2008年12月3日上午,我祖母(86岁)在养老院里(私人性质)与同室一半哑老人发生争执,被先后推到了三次,导致左侧股骨骨折、第五腰椎骨折,引起后腹膜血肿致肠麻痹、高血糖,最后呼吸衰竭、循环衰竭、肾功能衰竭,于12月10日上午死亡。 我们认为养老院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故在丧事操办期间,在当地司法人员和村镇干部的协调下,让养老院垫付了4万人民币,以此料理后事,我们出具了收条。 现在养老院起诉了我们,理由是:得利不当。 我祖母平时没病,不出意外的话,再活三年五载也不是没有可能。居住地紧挨临港,开发拆迁应该是迟早的问题,要是老人还活着,将会有一笔不小的动迁费吧,这4万怎能算多? 我想请教李律师:4万算多吗?我们可以开多少赔偿金?这场官司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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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昂的大雁

爱笑的小馒头

2026-04-04 20:49:49

你好,养老院未尽到合理看护义务,应该承担部分责任,但主要责任还在加害人那,建议起诉加害人及养老院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开放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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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49:49

    你好,养老院未尽到合理看护义务,应该承担部分责任,但主要责任还在加害人那,建议起诉加害人及养老院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明理的大雁
    回复
    2026-04-04 20:49:49

    这里你关键是要向对方那个伤害你祖母的人要求赔偿,同时要求养老院,这个不会只有养老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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