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到底属诈骗还是经济纠纷

司法 时间:2026-04-06 16:53:48 阅读:3095
我于2008年年初经朋友的兄弟介绍,将我父亲的一笔债权款三万元交由一个说是一个经常要帐的张三去催讨,签订全权代理要帐合同,出具了特别委托书,合同规定:本金利息全部收回付费用一万,可张三当时签合同信誓旦旦,说要我垫付点费用,基于信用,共分两次付了七千元费用(其中五千元是介绍朋友帮我出,张三写的这张收条是写的朋友名字).其后,张三或哄或骗或拖或恶,拖到本月就一句话,钱要不到,费用花完了,求求好心律师帮我指点,这到底属什么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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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的小鸭子

无辜的鲜花

2026-04-06 16:53:48

属于民事纠纷,应该委托正规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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