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婚姻会有多少麻烦?

司法 时间:2026-04-06 17:08:31 阅读:6494
我们于2005年12月26日"结婚",对外都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双方各有一子,不知道我们的"婚姻"会有多少麻烦??????实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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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的篮球

年轻的月光

2026-04-06 17:08:31

你好!你们现在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如果不补办则同居期间的财产为一般共有,即对方挣的钱、添置的财产未必有你的份,原则上谁挣的钱归谁。由于相互不存在配偶权,所以也无权干涉对方与他人的出轨行为、同居行为甚至结婚行为,即使因对方的严重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分手,也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精明的灰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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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8:31

    你好!你们现在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如果不补办则同居期间的财产为一般共有,即对方挣的钱、添置的财产未必有你的份,原则上谁挣的钱归谁。由于相互不存在配偶权,所以也无权干涉对方与他人的出轨行为、同居行为甚至结婚行为,即使因对方的严重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分手,也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 震动的板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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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8:31

    你好,少一张纸就不受法律保护,不是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对方如果与别人再结婚,也不违法,办理结婚登记是很简单的事,建议你还是办一个,省得将来麻烦!

  • 爱笑的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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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8:31

    属于同居关系,应尽快去补办登记手续,那张纸很重要,否则孩子以后连户口都上不了。

  • 喜悦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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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8:31

    同居关系,没有法律保障。

  • 疯狂的花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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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8:31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视为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以同居关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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