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有权利扣我的押金吗

司法 时间:2026-06-05 19:44:17 阅读:3216
我租赁云南财经大学的铺面,签订三年合同,合同于2008年4月20日届满,根据《租赁合同》,学校在房屋租赁届满时有权收回房屋重新进行招标租赁,招标结果的通告于2008年6月2日张贴出来,结果出来一段时间后,学校就和第三方签定了租赁合同,租金从2008年7月1日开始收,学校要我交2007年4月20日至2008年7月1日这段时间的房租,否则就从押金里扣,我想请问学校有权利把我的押金扣作房租吗???有权利从我这里收取2008年4月20日至2008年7月1日这段时间的房租吗???

最佳回答

懵懂的大叔

耍酷的牛排

2026-06-05 19:44:17

如果你自合同期满后即搬出该出租方,则学校无权收取2008年4月20日至2008年7月1日这段时间的房租。反之,是可以的。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苹果雪糕
    回复
    2026-06-05 19:44:17

    如果你自合同期满后即搬出该出租方,则学校无权收取2008年4月20日至2008年7月1日这段时间的房租。反之,是可以的。

  • 哭泣的大船
    回复
    2026-06-05 19:44:17

    你好!如你在2007年4月20日至2008年7月1日期间实际使用了该房屋,学校有权从你的押金里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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