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店,起纠纷

司法 时间:2026-04-06 18:41:24 阅读:5207
本人因拖欠货款3万元,被人起诉诈骗,卷款潜逃。事情是这样,年初与两个朋友合伙一起开店,其中以甲名义注册登记工商,以乙名义签署店铺租令合同,以我名义登记了税务。经营半年后两人突然说不经营了,但在此时本不经营就要把经营账目结算清楚,但他们不想结算,因为他们从店里共支了两万多元,只是口头说没钱,先欠着,其中有一万多的钱有打支出凭证。就这样到我一个人经营了3个月,后来不景气就把店关了,但这时欠了别人3万元的货款,别人手上有我签字的送货单,但是以店的名义签字。现在别人起诉我卷款潜逃,我该如何?其中我要怎样为自己辩解,责任不应该由我一人承担,并且我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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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的香菇

危机的乌龟

2026-04-06 18:41:24

问题补充: 如果甲不承担责任,说是我一个人经营的,我该怎么办。而且三人当初合伙并没有签署任何协议,只是朋友间的互相信任,到最后,我切成了被告人,请问在这起案件中有什么办法或者有力的证据说明甲要对外负责,而不是我(因为我有签单,他们就是拿着签单告我,我如何为自己辩解)。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要减肥的保温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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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8:41:24

    问题补充:如果甲不承担责任,说是我一个人经营的,我该怎么办。而且三人当初合伙并没有签署任何协议,只是朋友间的互相信任,到最后,我切成了被告人,请问在这起案件中有什么办法或者有力的证据说明甲要对外负责,而不是我(因为我有签单,他们就是拿着签单告我,我如何为自己辩解)。

  • 积极的冬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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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8:41:24

    你好!该债务需要你们三人共同承担。

  • 爱听歌的大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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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8:41:24

    对方应以工商登记的业主即甲为被告,您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由甲对外承担责任。但甲承担责任后,可依据三人所签协议向您和乙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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