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没有恰当理由就把员工解聘了合法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16:29 阅读:20
在民工子弟学校工作一学期,没签合同, <因中途有同事告他不签合同,故拿了份单位自己也没法实现的合同给我们签,走形式,我们拒签,为了避免我们再告他,让我们签字承认是我们拒签的,不是他不跟我们签,我们当时也觉得无所谓就都签了>, 此学期一结束十号开会通知说:今晚8点前如没收到校长电话,就是不需要这个员工了!没有任何理由就把员工解聘了!员工都是一头雾水,自己并没有重大过失!这样的做法给被解聘者带来了精神负担及较恶的影响,请问合法吗?被解聘者该怎么办?如果他找借口说学校要减少教师人数,事实上他还在招聘,又该怎么办? 当然是不想再回去了!

最佳回答

现代的冬日

笨笨的皮带

2026-04-04 20:16:29

你好! 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向你们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任性的柚子
    回复
    2026-04-04 20:16:29

    你好!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向你们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 坚定的帽子
    回复
    2026-04-04 20:16:29

    如果觉得不服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清秀的紫菜
    回复
    2026-04-04 20:16:29

    学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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