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45%赔偿责任太高,现二审不久就要开庭,如何才能降低自己的赔偿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4-04 19:12:18 阅读:2648
案发当天,本人驾驶摩托车送同事杨某回家,摩托车行驶到老法院岔路口时,本人在前方视线良好的状态下超越哏某驾驶的拖拉机,在返回本人行车道时,被一辆快速驶来的摩托车(无证驾驶)撞翻,本人及同事杨某同时被其摩托车撞至飞出,就在这时,杨某在倒地后被同向驶来的拖拉机其右前轮碾压,造成杨某重伤,本人轻伤。摩托车肇事人杨某当场逃逸,而后本人把同事杨某送往医院。在杨某住院期间,本人陪同同事在医院住院40多天,本人还向亲戚借钱为同事支付住院费押金10000元,其两个肇事者直至同事杨某出院也并未到医院看望。事后,梁河县交警大队责任划定杨荣富负此事件全部责任。 一审法院判本人45%赔偿责任,肇事逃逸摩托车驾驶人判有期徒刑4年并负45%赔偿责任,拖拉机驾驶人哏某10%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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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的发卡

明理的早晨

2026-04-04 19:12:18

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你应当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以通过二审法院上诉。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霸气的荔枝
    回复
    2026-04-04 19:12:18

    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你应当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以通过二审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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