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调离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7 06:15:10 阅读:8917
我是西安一名省属高校教师,08年毕业进入该校,但因个人家庭经济原因于08年11月提出调离。 但是因为刚去没有贡献就要求调离,领导很不满意,现在所在学院拖着不办。 听说已经上报校务会,人事副校长说还没有贡献就想走,不行,说是要开除我 请问: 1.高校教师开除后能否拿到档案? 2.如果开除我还不给档案,还要按照之前签订的“xx大学教师调入、接受职工协议书”要算我服务年限不到违约,赔偿违约金8000*8年=6.4万,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3.开除后对我找工作有何影响?是否别的学校就不会接收呢? 感谢您的回复!

最佳回答

怕孤独的老鼠

柔弱的项链

2026-04-07 06:15:10

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您与单位签有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之规定,该合同有效,双方都必须严格按照该协议执行不得违反。但您提到的协议中“赔偿违约金8000*8年=6。4万”的规定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只有单位在向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而且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从您叙述的情况来看,学校并未给您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因此,协议中不能约定服务期,更不能约定与服务器向对应的违约赔偿金。你们的合同,只能约定劳动期限,和违反该合同所产生的违约责任,与服务期没有关系,故该协议中约定的6。4万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应属无效条款。另外,您所提到的开除,最好不要走到这一步,毕竟开除是一种处分,不太好。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考虑,和学校好好协商。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玩命的小虾米
    回复
    2026-04-07 06:15:10

    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您与单位签有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之规定,该合同有效,双方都必须严格按照该协议执行不得违反。但您提到的协议中“赔偿违约金8000*8年=6。4万”的规定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只有单位在向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而且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从您叙述的情况来看,学校并未给您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因此,协议中不能约定服务期,更不能约定与服务器向对应的违约赔偿金。你们的合同,只能约定劳动期限,和违反该合同所产生的违约责任,与服务期没有关系,故该协议中约定的6。4万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应属无效条款。另外,您所提到的开除,最好不要走到这一步,毕竟开除是一种处分,不太好。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考虑,和学校好好协商。

  • 怕孤单的钢笔
    回复
    2026-04-07 06:15:10

    辞职属于正常的,你可以申请仲裁

上一篇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下一篇 爷爷的香港房权只给大伯,可有四个儿子,,大伯不同意房权,也不同意一个人供养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