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的小孩阜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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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既然一次性给付了,如果没有上述第18条规定的情形出现,是不允许增加的,如符合上述情形可以起诉。如果你们双方约定变更小孩的抚养关系当然可以,但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以起诉,法院会根据上面的规定判决准予变更或者不准。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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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17:31:42飘逸的电话
回复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既然一次性给付了,如果没有上述第18条规定的情形出现,是不允许增加的,如符合上述情形可以起诉。如果你们双方约定变更小孩的抚养关系当然可以,但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以起诉,法院会根据上面的规定判决准予变更或者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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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17:31:42活力的机器猫
回复如孩子凭给付的生活费确实无法满足生活需要,可以起诉继续给付。至于变更抚养权,你们可以协商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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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17:31:42可爱的铃铛
回复抚养费的标准应当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应当给付至18周岁成年。可以变更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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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17:31:42无情的石头
回复小孩母亲一次性给的抚养费是否已履行了当初的离婚判决,如果未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已经履行完毕,后来因为孩子上学等原因,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数额比例问题: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孩子的抚养费,一般都支付到孩子成年,即18周岁。关于变更抚养权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因此,可以采取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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