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死妻嫁,女儿有对宅基地继承权吗

司法 时间:2026-04-06 17:08:36 阅读:1565
我的问题简述如下:我弟兄五人,原家庭贫寒,都在一起生活。88年三弟病故,弟媳带着唯一的10岁女儿再嫁他人,如今侄女带着其丈夫要来我家盖房居住,请问这样可以吗?符合或不符合什么法律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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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鱼白开水

机智的夏天

2026-04-06 17:08:36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只能因继承地上建筑物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您三弟在世时原居住地房屋是否还存在,如果不存在,宅基地使用权也就不存在。您侄女要来您家盖房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另您侄女如果是你们集体组织中的一员,她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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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怕孤单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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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8:36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只能因继承地上建筑物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您三弟在世时原居住地房屋是否还存在,如果不存在,宅基地使用权也就不存在。您侄女要来您家盖房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另您侄女如果是你们集体组织中的一员,她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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