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待遇不平等,没有任何保健,我们集体职工要求变全民可以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36:38 阅读:705
我们是东辽县环卫处集体固定工,是县里88年接管原白泉镇环卫站,原有职工22人后变为全民事业单位的。有全民在编6人。把我们原有22人以[环卫工程队]名头变为集体固定工的,从事清扫和垃圾清运工作至今。以后相继又调入和按排子女家属40多人,他们其中的30多人相继又走后门变成全民合同工的。我们原22人有退休的,也有几个变的,还有13个集体没门至今也没变了。 从1997年集体工资至今就没涨,2000年建设局给我们开定额工资每人470/月。从08年6月全民的开档案工资的百分之70,集体工资定为750元,年底津贴全民给70%1680元,集体给960元,我们去问领导,他说财政没给,给你们点就照顾了。公益岗位职工每月550元,其它什么都没有。这合理吗?单位编制这么乱政府有责任吗? 听说全民事业单位不分全民集体了,集体的变成全民的工资按全民的核算,有相关政策吗? 如果有责任告政府可以吗?请您帮助我们这些生活在最低成的环卫工人吧!给我们做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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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的未来

虚心的苗条

2026-04-02 20:36:38

回答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