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45:31 阅读:3890
我和我丈夫于1999年1月离婚,民事调节书上对财产分割是这样写的:家中现有财产双方自行分割。住房一套由原告(即我丈夫)居住,原告返还被告住房款10000元,各人衣物归个人。我于我丈夫2001年2月复婚,现在我们又要离婚进行财产分割。 请问:这套住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这套住房我丈夫只有居住权,并没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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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虑的短靴

精明的爆米花

2026-04-02 18:45:31

你好!既然有民事调解书,就应该有调解协议或调解笔录,你可以到法院档案室去查阅一下,协议或笔录上是如何措辞的及交涉经过,也许有利于搞清楚你们当时的原意。如果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帮助探究原意,我个人认为,不能简章地说协议上用的是“居住”就肯定只有使用权,还应当考虑:当时房屋是否已经取得了所有权,如果是没有取得所有权,当时处分的只能是使用权;房屋取得的价值及当时的市场价值,如果市场价值在20000元左右,应当认为男方支付的是房屋所有权的对价;有没有再次分割的意思等等因素综合认定。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甜甜的小松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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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45:31

    你好!既然有民事调解书,就应该有调解协议或调解笔录,你可以到法院档案室去查阅一下,协议或笔录上是如何措辞的及交涉经过,也许有利于搞清楚你们当时的原意。如果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帮助探究原意,我个人认为,不能简章地说协议上用的是“居住”就肯定只有使用权,还应当考虑:当时房屋是否已经取得了所有权,如果是没有取得所有权,当时处分的只能是使用权;房屋取得的价值及当时的市场价值,如果市场价值在20000元左右,应当认为男方支付的是房屋所有权的对价;有没有再次分割的意思等等因素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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