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线电视数字平移和太谷电视台的纠纷

司法 时间:2026-04-06 20:39:29 阅读:2509
尊敬的法律工作者:请教三个问题: 1、当时安装有线电视时都是模拟的,频道也较多,收费也合理,我们都愿意交费安装,这是不是算形成一种服务合同关系? 2、现在广电局藉口推广数字电视,提高收费标准、高价强卖机顶盒。用户不愿意,他们就掐掉原来的模拟信号不让用户看电视。这是不是违反当初安装时的服务内容?他们算不算违约? 3、我认为:你推广数字电视可以,提高收费标准也可以,高价卖机顶盒牟利也可以(只要物价局通得过),但你不能掐掉原来的模拟信号,否则,就是侵害用户利益,就是违约,用户有权讨回当初的“有线电视初装费”,并且还可以提出赔偿要求。我的想法对不对?要是合理的,我准备提起诉讼

最佳回答

过时的柚子

如意的鲜花

2026-04-06 20:39:30

政策性原因,可以免责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整齐的期待
    回复
    2026-04-06 20:39:30

    政策性原因,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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