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婚前财产的问题
我的男朋友,在北京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的户主名是我男朋友的名字,且这套房子付的全款,无银行贷款,但跟家里的亲戚借了92万,现在男朋友的父母要求,我们婚后付给他们每月7500元的赡养费,其实是用来还借款,根据新婚姻法,这套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但又存在借款,且没有任何借据,而婚后我男朋友的工资应该算我们的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来还债,又偏要以赡养费的名义,请问我如何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万一婚姻破裂,我是不是将一无所有。
最佳回答
你们双方之间可以签订协议,明确该款项的用途是用于还房子欠款。这样,即便婚姻破裂,也对自己是个保障。
热门文章
- 康达学院专转本五年制
- 高考一个考场分ab卷吗
- not only but also用法
- 某物体做自由落体运动,从释放开始计时,则物体在前2s内的平均速度为______m/s,物体下落2m时的速度大小为______m/s.
- 三角函数公式大全表格
- 地理中考必背知识点2022
- 2013-2014学年小学六年级科学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 人教版2014-2015学年小学五年级英语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测试卷及答案
- 【Linux驱动开发】设备树详解(二)设备树语法详解
- 别跟客户扯细节
- 在别的城市买房子能落户吗
- 卖房前要把装修贷还完吗
- 高中政治教学提高教学效果的方法探究
- “互联网+”背景下的初中英语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策略研究
- 2022年终止合同范本
- 租房合同范本范文
- 如何挑选土豆
- 如何挑选土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