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婚前财产的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4 21:17:40 阅读:5091
我的男朋友,在北京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的户主名是我男朋友的名字,且这套房子付的全款,无银行贷款,但跟家里的亲戚借了92万,现在男朋友的父母要求,我们婚后付给他们每月7500元的赡养费,其实是用来还借款,根据新婚姻法,这套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但又存在借款,且没有任何借据,而婚后我男朋友的工资应该算我们的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来还债,又偏要以赡养费的名义,请问我如何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万一婚姻破裂,我是不是将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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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观的河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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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21:17:40

你们双方之间可以签订协议,明确该款项的用途是用于还房子欠款。这样,即便婚姻破裂,也对自己是个保障。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坦率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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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17:40

    你们双方之间可以签订协议,明确该款项的用途是用于还房子欠款。这样,即便婚姻破裂,也对自己是个保障。

  • 坚强的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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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17:40

    你好,可以与你男友约定此笔钱用来还借款,而不是支付赡养费,这样会有一定保障,不然就真如你所说的一无所有了!

  • 无辜的菠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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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17:40

    你考虑的问题很周到,如果是还债还是可以分割部分房产的,如果是赡养费那就没办法要回来了。

  • 开朗的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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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17:40

    可以通过协议约定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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