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不能入户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52:28 阅读:2001
我是外地人,前几年与江门市新会区新沙村一女子结婚,正常生育一男孩。现想将小孩户口入在新沙村,但新沙村的干部以30年不变的乡规民约为由拒绝,现有相当多家庭遇到相同的问题,请问新沙村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怎样办?(30年不变大概是这样:村委会在某年制定乡规民约经村民同意后实施,在实施之日起,户口在村委会的村民享受村的福利待遇30年不变,无论在乡规民约实施的第二天死掉也享受30年;但在乡规民约实施后入户的人就在30年内不能享受村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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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的芝麻

怕孤单的棉花糖

2026-04-04 20:52:28

根据相关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或母任一方。因此,建议你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咨询办理。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孤独的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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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52:28

    根据相关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或母任一方。因此,建议你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咨询办理。

  • 眯眯眼的乌龟
    回复
    2026-04-04 20:52:28

    村委会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小孩既可以入到男方也可以入到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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