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尽快依“教师法”解决我们这些国企技校、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6 18:33:32 阅读:3488
你好! 我们是国企技校退休教师,2004年9号文件下发后,把国企技校、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排除在“教师法”之外,我们具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证》和相应的教师职称,《教师法》第40条规定,我们是教师。然而从教几十年退休后却不能享有“教师法”规定的退休金待遇,同工不同酬,我们要求按法定标准,尽早解决退休金过低的教育不公问题。 20多个省的国企技校退休教师五年17次赴京依法申诉,国资委始终没有明确答复,请教:你说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期待你的回复!!! 谢谢! 顺祝你在新的一年万事如意!心想事成!笑口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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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的裙子

粗犷的手机

2026-04-06 18:33:32

你好:坚持奋斗,努力争取。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笑点低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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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8:33:32

    你好:坚持奋斗,努力争取。

  • 尊敬的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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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8:33:32

    国企技校退休教师不同于中小学教师,原因有三点:一是他们隶属于劳动局而不是教育局,二是他们的职称证书是技工系统或是高职系统的。三是他们中间大部分人本原是车间的工人,为此将如和对待工人弟兄呢?所以他们不好与中小学教师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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