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我们有责任承担30%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18:56:03 阅读:3795
我老婆于2008年农历7月6日晚上9点多到本乡卫生院生小孩由于医生用药不当造成死亡.我老婆身体健康,以到产期.在没用药前很正常,用药以后身体有很重的反应,头疼,全身乌紫,下身骚痒,呼吸急促,胸口痛,当时医生看不当,就拔了,换了其他的药,我老婆的症状减轻了一些,没多久就把小孩生了下来,她自己就不行了,下身流血不止以上的症状全出来了,见不行了马上打救护车来转院,上救护车后接生医生见胎盘还没有下,就直接用手把胎盘拉了出来没做任何的消毒,只是用一些卫生纸塞在下面.胎儿也没做任何处理就一起和我们上了车,2个多小时后到了市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了..事后,院方给了我们八万元,没有做尸检,让我们把死者安葬,小孩在医院治疗说等康复以后再协商医药费由他们出.可小孩现在在市院已4个多月了,生命危险是没有了但留下了很重的后遗症,医药费他们只交了一万元,还差几万,市医院也停止了治疗.县政府和县卫生局帮我们作了一次协商.说院方承担70%,除开那八万元再给我们七,八万让我们把小孩接出院,.我觉得不合理没有同意.一个健康人让他们造成死亡,小孩残疾,十几万了解?还要我们承担3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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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18:56:03

案情比较复杂,后果比较严重。请个专业律师,一并解决这起医疗事故案件。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等待的鱼
    回复
    2026-04-04 18:56:03

    案情比较复杂,后果比较严重。请个专业律师,一并解决这起医疗事故案件。

  • 拉长的老鼠
    回复
    2026-04-04 18:56:03

    明显属于医疗事故,院方应该积极赔偿,患者家属是没有任何过错的。

  • 眼睛大的小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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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8:56:03

    1。从法律角度而言,院方承担70%责任,另外30%的责任不是你们的,是指基础疾病的作用,同医院的过错共同造成死亡的不利后果,即多因一果。但权威的定性需要进一步鉴定。2。小孩的后遗症需做进一步鉴定才能索赔。

  • 魔幻的白昼
    回复
    2026-04-04 18:56:03

    那你就咨询医生,力争医院负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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