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我应不应当增加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19:18 阅读:4343
2008年12月29日晚我前夫的妈来到我父母家,要求我增加抚养费用。我是1997年协议离婚的。当时判的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元。这十一年中我不光是给200元,还每月给零用钱。小孩的衣服也是我买。每年的衣服费用也有五六百元。08年小孩上了高职,我主动提出分担小孩一半的学费,将生活费用提高到每月250元。2003年我又和现在的丈夫组成了家庭。他是一名下岗职工,在外面打打零工,时有时无的。老公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太好,一个哥哥还有残疾,老公的妈和他哥哥也没有生活来源。靠吃低保和拿点生活补贴过日子。我每月收入是1800元。小孩父亲收入是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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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的紫菜

沉默的大地

2026-04-04 17:19:18

如果小孩已经满18周岁,你就可以不付抚养费了。至于其他的小孩的必要费用可以协商。如果小孩不满18岁,他可以要求你增加支付抚养费,金额为你工资的20%~30%。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轻松的乌冬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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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19:18

    如果小孩已经满18周岁,你就可以不付抚养费了。至于其他的小孩的必要费用可以协商。如果小孩不满18岁,他可以要求你增加支付抚养费,金额为你工资的20%~30%。

  • 天真的草丛
    回复
    2026-04-04 17:19:18

    对方要主张提高抚养费如果你不同意他也没有办法,要么去起诉你,到时由法院依法裁判。

  • 生动的咖啡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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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19:18

    你的经济条件有限,可以主张不提高抚养费。

  • 优美的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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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19:18

    法律规定,一般以你工资的20%~30%支付。你可参考一下,增不增是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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