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支付多少补偿金
我在某大型超市工作2年,且任部门主管职务,因单位盘点亏损,给我们作了降职,降职一个月后又要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降职前期我们才续签了三年的合同,而且合同的薪资待遇是按主管来签的,请问我是否应该索要补偿金,如果可以,补偿金是按什么标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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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签订的合同还没有到期,单位要和你解除合同,属于违约,应按相关规定给予你经济补偿,其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给付一个月的本人工资,六个月以下的给付半个月的本人工资,其月工资的标准为你的上一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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