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0年后公司因经营问题停产,我怎么样索赔偿呢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06:24 阅读:5638
本人1995年进公司,有签合同。2003年原老板与他人合伙开分公司,我又调到分公司工作到2008年,2003年-2007年无签合同,但有买社保记录,到2008年6月老板通知签合同,合同日是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5日通知公司经营有问题,放假30天,2009年1月5日回公司取2008年12月份工资,另加1个月的补偿。我们认很不合理:我为公司工作了15年,只赔偿1个月工资。律师:1,我们能取得更多赔偿吗?2,我们到时(1月5日回公司)怎么做呢?3,又怎样上诉公司呢?

最佳回答

俊逸的冬日

犹豫的钥匙

2026-04-02 19:06:24

公司补偿1个月工资合法,但是你还可以主张08年2月到6月的2倍工资。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伶俐的仙人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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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06:24

    公司补偿1个月工资合法,但是你还可以主张08年2月到6月的2倍工资。

  • 诚心的可乐
    回复
    2026-04-02 19:06:24

    你可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经营问题是可以采取经济性裁员,但需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办理,放假30天不等于是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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