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关系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42:29 阅读:9485
公司于2008年12月24号通知我25号到公司本部开会,但到后直接由人事部通知我,由于公司财政危机,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关系。直接给了我两份文件,一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一个半月工资,工资仅是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和补助,我觉得有异议);二是要求我回家待岗(待岗要求每周回公司报道一次,但我家离北京很远,每周回去很不现实)。在这种情况下,我无奈选了第一种,并签了字。我对月工资的计算方法有异议,并且今年的年终奖也没有。 备注:来公司一年半,合同签的是三年。 我想问问公司给我的补偿是不是合理的,如果不合理我应该怎么做,公司应该给我的赔偿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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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伤的魔镜

可靠的宝马

2026-04-02 18:42:29

公司应该给你的赔偿为: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为半个月工资,满半年的为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另加1个月工资的替代通知金,未交或拖欠社保的,应补缴。如遇上述不符,可申请劳动仲裁。工资包含奖金和补助。如满意,请按采纳。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英勇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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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42:29

    公司应该给你的赔偿为: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为半个月工资,满半年的为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另加1个月工资的替代通知金,未交或拖欠社保的,应补缴。如遇上述不符,可申请劳动仲裁。工资包含奖金和补助。如满意,请按采纳。

  • 犹豫的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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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42:29

    不合理。至少应该是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还有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另外工作标准是你前面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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