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愧疚愿意除正常离婚财产分割外另外给女方5万作为补偿,但同意给女方写欠条,可离婚之前写的欠条会生效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37:12 阅读:5178
结婚两年半,未有生育,因不和双方均同意离婚,介于婚前三年恋爱期间男方花了女方不少钱,出于愧疚愿意除正常离婚财产分割外另外给女方5万作为补偿,可男方并无存款,房贷还在继续,又不愿拿仅有的房产充抵,但同意给女方写欠条,可离婚之前写的欠条会生效吗?还是离婚之后再让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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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的饼干

土豪的小甜瓜

2026-04-02 17:37:12

注明,男方应偿还女方婚前欠款5万元。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幸福的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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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37:12

    注明,男方应偿还女方婚前欠款5万元。

  • 勤劳的柜子
    回复
    2026-04-02 17:37:12

    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即可

  • 会撒娇的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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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37:12

    在协议中写清楚即可。

  • 神勇的冥王星
    回复
    2026-04-02 17:37:12

    在协议中些明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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