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过路与修建输油管线的协议甲方:二.甲方每年付给乙方过路费及修建输油管线的补偿费用,请问我不想在签这份协议要求终止协议可不可以

司法 时间:2026-04-04 21:39:44 阅读:3714
关于过路与修建输油管线的协议 甲方:*** 乙方:*** 安边社区引进了“中国石油宜宾销售公司”的水上加油站船一只。社区受该公司全权委托协调码头道路的通行及输油管线修建的相关工作,甲.乙双方协商后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支持甲方引进“加油船”同意运油车辆从金园宾馆通道至码头的沿线过路,同意修建加油船的输油管线。 二.甲方每年付给乙方过路费及修建输油管线的补偿费用,人民币叁仟元整(以后过货量大的时候再协商)。 三.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四.本协议一试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特此协议: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2007年12月15日 请问我不想在签这份协议要求终止协议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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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一的洋葱

自觉的手机

2026-04-04 21:39:44

没有约定使用年限,可以解除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搞怪的海燕
    回复
    2026-04-04 21:39:44

    没有约定使用年限,可以解除

  • 爱笑的小鸽子
    回复
    2026-04-04 21:39:44

    如果你没有签订;完全可以不签;也就谈不上终止的问题了

  • 内向的大碗
    回复
    2026-04-04 21:39:44

    可以进行协议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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