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孩子罪及孩子抚养问题咨询

司法 时间:2026-04-06 21:52:56 阅读:2125
97年8月,我孩子的父亲给我留了一张纸条:"我出去了,别等我"后,就渺无音信,那时儿子7岁.他走后,我才知道,他不但挥霍完股市的4万钱,而且还欠下了2万元的外债,在我经历了无数的艰难和困苦,还完了所有债务之后,2000年通过公告和他解除了婚姻关系.前段时间,我听说他回来看过他的父母,而且早已娶妻生子,但他的父母拒绝提供他的地址..这么多年,我经历下岗,独自一人带着孩子艰难度日,我的孩子现已满18岁,正读大专.请问律师: 1、他当初的行为给我造成巨大的精神打击,使我几乎精神失常,直到现在我回想起来还不能自己,如果能够抓住他,我能向他索赔精神赔偿吗? 2、这么多年,他重未问过孩子,能告他遗弃孩子罪吗?能追究他的抚养费吗? 肯请律师给我想办法让我找到他,恳请律师在百忙中能够给我以解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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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的棒棒糖

2026-04-06 21:52:56

您好!尽管他遗弃您及孩子,但该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故不能追究他的遗弃罪;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之规定,您可以在获取孩子父亲确实现在某地的证据后,以您和孩子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他支付自他离开您及孩子之日起至孩子18周岁之日至孩子的扶养费、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如何掌握他现在某地的证据,建议您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并尽最大限度提供各种信息和线索。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发嗲的小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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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21:52:56

    您好!尽管他遗弃您及孩子,但该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故不能追究他的遗弃罪;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之规定,您可以在获取孩子父亲确实现在某地的证据后,以您和孩子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他支付自他离开您及孩子之日起至孩子18周岁之日至孩子的扶养费、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如何掌握他现在某地的证据,建议您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并尽最大限度提供各种信息和线索。

  • 欢呼的金针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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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21:52:56

    您说的这些都可以主张,也可以告他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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