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妇休假法律咨询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43:46 阅读:2128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待产妇,原本打算2月16号休产假(预产期提前二周),但公司主管不批,只允许1月份休(预产期提前了近二个月)1.请问我不同意的话,主管强制性让我休假是否合法? 2.关于孕妇休产假的提前休假的时间在法律上有没有明确规定?(另我在网上有看到,“预产期前15天开始休产假,预产期前一个月就可以申请产假,休假不可以提前或推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谢谢!

最佳回答

笑点低的巨人

雪白的世界

2026-04-02 19:43:46

1。请问我不同意的话,主管强制性让我休假是否合法? 答复: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产假按规定一般是预产期前15天,产后75天。提前2个月已经丧失了产假的意义,也与法律规定不符。 2。法律规定: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以及《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条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以上意见供参考。如满意,请按采纳。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眯眯眼的红牛
    回复
    2026-04-02 19:43:46

    1。请问我不同意的话,主管强制性让我休假是否合法?答复: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产假按规定一般是预产期前15天,产后75天。提前2个月已经丧失了产假的意义,也与法律规定不符。2。法律规定: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以及《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条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以上意见供参考。如满意,请按采纳。

  • 默默的石头
    回复
    2026-04-02 19:43:46

    同意楼上张律师的解答。

上一篇 应怎样快速的解决此事,以不至于影响单位正常进度

下一篇 我的朋友是农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