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经法律途径将欠款追回或将房本追回,如果可以应如何操作?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04:19 阅读:6566
2007年 5月22日,对方从我处借款贰拾万整,期限一年,净利息2%,并对方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并且在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 2008年5月22日,借款到期,但对方未还本金,只是付了利息,并要求我把借款续期一年,后双方将此借款期限延续一年,并再次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2008年12月12日,对方找到我,称其从其它朋友处可以借款,利息低,但也需要房产抵押,后双方共同到可以借款处---寄卖行,并当时商妥先由对方及我解除对房产抵押,进而将该房产抵押给寄卖行,寄卖行借给对方贰拾陆万元,其中的贰拾万元用于偿还我,后三方共同到房产局办理相关手续,后回到寄卖行,寄卖行经理称因银行原因钱未取来,便称让我于12月15日上午11:30分来取钱。 2008年12月15日上午8:30分,我到寄卖行取钱,寄卖行经理称11:30才能取钱,后10点多钟,我几次电话催促对方来寄卖行,对方称其在外地不能来,但在电话里对方称其已把钱拿走,并称是做买卖用了,但钱被别人扣了,后于当日下午1:00左右双方见面,称钱被别人扣了,现在还不了,打下欠条,等以后有了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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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动的老师

贪玩的火龙果

2026-04-02 19:04:19

您好,请问您在办理解除抵押时可与对方有什么书面证据保留下来,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你办理抵押关系解除的原因之类的证据? 另外,对方重新出具的欠条具体是怎么写的?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多情的母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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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04:19

    您好,请问您在办理解除抵押时可与对方有什么书面证据保留下来,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你办理抵押关系解除的原因之类的证据?另外,对方重新出具的欠条具体是怎么写的?

  • 眯眯眼的草丛
    回复
    2026-04-02 19:04:19

    您好!根据您所叙述的情况答复如下:一、很遗憾,您原来的抵押合同已经解除,目前,您无权要求对该房屋主张实现抵押权;二、您只有起诉借您钱的人,并尽可能搜集有关他个人财产的证据,申请法院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 懦弱的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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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04:19

    您好!根据您所叙述的情况答复如下:一、很遗憾,您原来的抵押合同已经解除,目前,您无权要求对该房屋主张实现抵押权;二、您只有起诉借您钱的人,并尽可能搜集有关他个人财产的证据,申请法院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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