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与物业公司关系

司法 时间:2026-06-05 21:07:03 阅读:2363
我家的电动车在我们家这栋楼下被下了电瓶!(价值750元)物业公司说,按他们和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签订的合同,在失窃的情况下,他们只免去被盗业主四个月的管理会!!!可我们业主根本就不知道有这样的霸王条款! 最气人的是,物业公司还说,谁让你放你家楼下,不放车棚!问题是车棚根本就放不下! 我说查摄像记录!可物业管理公司装的摄像头,根本在晚上就看不到任何东西,只起到一个摆设作用! 物业公司说,设备就这样没办法! 目前,在我们小区,发生了多起案件,他们物业管理公司都是不了了之,我不想让他们再这样下去了,我想为广大居住户讨个说法! 请问律师,象这种情况,我可以向他要求多少赔偿?我要去哪些部门申诉!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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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净的滑板

满意的荔枝

2026-06-05 21:07:03

你好,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楼下财产失窃物业公司无必然赔偿义务。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虚心的白云
    回复
    2026-06-05 21:07:03

    你好,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楼下财产失窃物业公司无必然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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