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综合计时工作制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是多长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51:18 阅读:3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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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17:51:18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劳动者在一个结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超过部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结算周期与企业终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时间不一致的,应以终止、解除时间作为结算周期的时间。 如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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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情的指甲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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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51:18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劳动者在一个结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超过部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结算周期与企业终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时间不一致的,应以终止、解除时间作为结算周期的时间。如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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