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赔款对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40:04 阅读:5334
我是在2008年7月12日所定的楼房,当时合同上是说12月31日交工,如不能按时交工就按所交房款的一万分之一赔偿.按日计算.我一共是交了十四万九千元人名币,他现在说一个月赔偿三百元人名币.我想问这样的赔偿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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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乌龟

健忘的导师

2026-04-04 20:40:04

不正确,应为450元。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彪壮的西牛
    回复
    2026-04-04 20:40:04

    不正确,应为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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