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者购买夫妻共同财产构成不当得利的价格标准是多少?

司法 时间:2026-10-22 11:36:32 阅读:4688
丈夫出差期间 ,妻子以18.2万万的价格转卖给丈夫的前任对象,前任对象在没有告知共有人的情况下,到标底物隔壁一邻居家看了房屋格局.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取得了房权证,此标的物当时的评估价格为21.5万.请问该前任对象是否构成恶意第3者 和不当得利?本案的合同是否应判为无效合同?

最佳回答

动听的导师

狂野的鱼

2026-10-22 11:36:32

构成恶意第三人。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如得不到权利人认可则为无效合同。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微笑的玉米
    回复
    2026-10-22 11:36:32

    构成恶意第三人。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如得不到权利人认可则为无效合同。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 纯情的茉莉
    回复
    2026-10-22 11:36:32

    要看买卖的时候第三者是否有恶意。

  • 坚定的日记本
    回复
    2026-10-22 11:36:32

    恐怕比较难认定,毕竟交易金额并非是显失公平,可以从其他方面考虑

上一篇 1998年父亲私自将两间旧房买给同集体的人,现在能否要回

下一篇 有好心的律师来帮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