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否有效,我可否要双薪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54:18 阅读:7182
您好: 08年11月份公司说为了应付检查让我们和他签了一份合同,他告诉我们是假合同我就签字了,起止日期是08年3月—12月,我签字的时间写的是11月13日,合同只有公司有一份我没有,现在我被解雇了, 我想问一下这份合同有效吗?我能要求要双薪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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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的黑猫

甜美的电话

2026-04-02 20:54:18

你好! 合同有效。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主张自你上班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后至你签合同时之间这几个月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强健的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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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54:18

    你好!合同有效。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主张自你上班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后至你签合同时之间这几个月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

  • 玩命的御姐
    回复
    2026-04-02 20:54:18

    有效,可以要求自08年2月起至11月份止的双倍工资。如单位拒绝支付,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之前你应提供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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